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上级军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入伍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2.根据《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3.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的登记、统计及学费补偿材料的上报工作。
4.负责武装工作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5.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征兵工作流程
武装部部长: 冯玉龙 办公电话:85911836
专武工作人员: 姜会凤 办公电话:85911124